蒋卫民 主任医师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三级甲等 感染内科

肺结核药导致药物性肝炎应该怎么治疗

2025.08.27 08:30

肺结核药物引起的药物性肝炎需立即停用可疑药物、进行保肝治疗、调整抗结核方案、监测肝功能指标、必要时使用糖皮质激素。具体分析如下:

1.立即停用可疑药物:药物性肝炎确诊后应第一时间停用可能导致肝损伤的抗结核药物,通常异烟肼、利福平、吡嗪酰胺等常见致病药物需优先考虑。停药后需评估剩余药物的肝毒性风险,避免联合使用高肝损药物。若肺结核病情危急,可在严密监测下保留低风险药物,但必须由专业医师权衡利弊。

2.进行保肝治疗:轻中度肝损伤可使用还原型谷胱甘肽、多烯磷脂酰胆碱等药物促进肝细胞修复,重症需静脉给药。中药制剂如甘草酸制剂具有抗炎降酶作用,但需注意配伍禁忌。治疗期间需定期复查肝功能,直至指标恢复正常。保肝药物疗程一般持续至抗结核治疗结束或肝功能稳定后1个月。

3.调整抗结核方案:停药后需重新制定抗结核方案,优先选择肝毒性较低的药物如乙胺丁醇、链霉素。若必须使用肝损药物,需采用阶梯式给药并配合保肝措施。二线药物如喹诺酮类可作为替代,但需注意其潜在不良反应。方案调整后仍需每2周监测肝功能变化。

4.监测肝功能指标:治疗期间需动态观察谷丙转氨酶、谷草转氨酶、总胆红素等指标,轻度升高3倍上限内可暂观察,超过5倍或出现黄疸应立即停药。凝血功能异常或国际标准化比值升高提示重症肝炎,需紧急处理。恢复用药时需确保肝功能指标持续稳定至少2周。

5.必要时使用糖皮质激素:重症药物性肝炎伴自身免疫反应时,可短期应用泼尼松等激素抑制免疫损伤。使用前需排除活动性感染,疗程一般不超过4周并逐渐减量。激素治疗期间需加强感染监测,同时补充钙剂预防骨质疏松。

治疗过程中需严格遵循个体化原则,避免自行调整药物剂量。出现乏力、黄疸等症状应及时就医,既往有肝病病史者更应谨慎选择抗结核药物。饮食宜清淡,禁止饮酒及使用其他肝损药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