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永彬 副主任医师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妇科

孕妇唐氏筛查做几次

2025.04.16 11:03

孕妇唐氏筛查通常需要进行两次。第一次筛查在孕早期进行,第二次筛查在孕中期进行。这两次筛查的目的是通过不同的检测方法,评估胎儿患有唐氏综合征的风险,以便及时采取进一步的诊断或干预措施。

孕早期的唐氏筛查通常在怀孕11周到13周+6天之间进行。这一阶段的筛查主要结合孕妇的血液检查和超声检查。血液检查通过检测孕妇血清中的特定生化标志物,如妊娠相关血浆蛋白APAPP-A和游离β-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freeβ-hCG,评估胎儿患唐氏综合征的风险。超声检查则通过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NT的厚度,进一步评估风险。孕早期的筛查结果可以为后续的孕中期筛查提供参考。

孕中期的唐氏筛查通常在怀孕15周到20周之间进行。这一阶段的筛查主要通过孕妇的血液检查,检测血清中的甲胎蛋白AFP、游离β-hCG、雌三醇uE3和抑制素A等标志物,结合孕妇的年龄、体重、孕周等因素,综合评估胎儿患唐氏综合征的风险。孕中期的筛查结果可以与孕早期的筛查结果进行对比,提高风险评估的准确性。

唐氏筛查是一种风险评估方法,并非确诊手段。如果筛查结果显示高风险,孕妇通常需要进一步进行无创产前基因检测NIPT或羊水穿刺等确诊检查。孕妇在进行唐氏筛查前,应充分了解筛查的目的、方法和局限性,与医生进行充分沟通,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筛查方案。孕妇在筛查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心态,避免过度焦虑,筛查结果异常并不意味着胎儿一定患有唐氏综合征,需结合进一步的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判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