宫伟雁 副主任医师 山东省立医院 三级甲等 产科

哺乳期工作时间规定

2025.05.27 08:32

哺乳期工作时间规定旨在保障哺乳期女职工合法权益,平衡工作与育儿需求。根据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,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日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,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。哺乳时间可一次性使用或分两次使用,具体由女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。

哺乳期女职工享有特殊保护,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安排夜班劳动。哺乳时间计入正常工作时间,工资待遇不受影响。对于距离较远或往返不便的情况,经协商可适当延长哺乳时间或采取弹性工作制。部分地方性法规可能进一步细化规定,例如明确哺乳期期限或延长特殊保护期,需结合当地政策执行。用人单位应提供必要便利条件,如设立哺乳室或调整工作岗位,确保女职工权益落实。

注意事项包括哺乳期通常指婴儿未满1周岁期间,但部分地区或行业可能延长至2周岁。女职工需提前与用人单位沟通哺乳时间安排,保留相关协商记录。若权益受侵害,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。用人单位应避免以哺乳为由降低工资或变相辞退,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。哺乳期间女职工仍需遵守单位规章制度,哺乳时间使用需合理,避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。医疗、交通等特殊行业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,但不得低于国家标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