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少为 主任医师 北京医院 三级甲等 妇产科

妊娠期糖耐量的标准是多少

2025.06.16 14:18

妊娠期糖耐量的诊断标准为空腹血糖≥5.1mmol/L,或口服75g葡萄糖后1小时血糖≥10.0mmol/L,或2小时血糖≥8.5mmol/L。任一数值达到或超过上述阈值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GDM。这一标准基于国际糖尿病与妊娠研究组IADPSG的共识,旨在通过早期筛查降低母婴并发症风险。

妊娠期糖耐量筛查通常在孕24-28周进行,采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。孕妇需空腹8-10小时后检测空腹血糖,随后饮用含75g葡萄糖的溶液,分别于1小时和2小时后抽血检测。此标准较非妊娠期更严格,因妊娠期胎盘激素如人胎盘催乳素会诱发胰岛素抵抗,导致血糖波动。若未及时干预,高血糖可能增加巨大儿、早产、子痫前期等风险,新生儿也可能出现低血糖或呼吸窘迫综合征。部分高危人群如肥胖、糖尿病家族史者需在首次产检时提前筛查。

注意事项包括检测前3天需保持正常饮食与活动量,避免刻意节食或剧烈运动;试验期间需静坐,禁烟禁食;结果异常时需在医生指导下通过饮食调整、运动或胰岛素治疗控制血糖。妊娠期血糖管理需兼顾胎儿发育与孕妇安全,定期监测血糖并配合营养科随访。产后6-12周需复查OGTT,以评估糖代谢是否恢复正常。妊娠期糖尿病孕妇未来患2型糖尿病风险较高,建议长期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