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子义 主任医师 中日友好医院 三级甲等 中医内科

乌药与乌梅的区别

2025.05.26 20:20

乌药与乌梅的区别在于来源不同、药用部位不同、性味归经不同、功效主治不同、用法禁忌不同。具体分析如下:

1.来源不同:乌药为樟科植物乌药的干燥块根,主产于浙江、安徽等地;乌梅为蔷薇科植物梅的干燥近成熟果实,主产于四川、福建等地。乌药为多年生灌木的根部,乌梅为果树的果实。两者植物科属差异显著,生长环境和采收方式完全不同。乌药需挖掘地下根茎,乌梅则采摘未成熟果实熏制而成。

2.药用部位不同:乌药以块根入药,质地坚硬,断面黄白色;乌梅以果实入药,表面乌黑色,皱缩明显。乌药根茎含挥发油成分,乌梅果肉富含有机酸。两者形态特征鲜明,炮制方法各异。乌药多切片生用或麸炒,乌梅常去核后蜜炙或醋制。

3.性味归经不同:乌药性温味辛,归肺、脾、肾经;乌梅性平味酸涩,归肝、脾、肺、大肠经。乌药辛温行散,擅长理气止痛;乌梅酸涩收敛,侧重生津安蛔。两者归经侧重不同,乌药偏于温通三焦气滞,乌梅长于调和肝脾阴液。

4.功效主治不同:乌药行气止痛,温肾散寒,主治胸腹胀痛、寒疝尿频;乌梅敛肺涩肠,生津安蛔,主治久咳久泻、虚热消渴。乌药多用于气滞寒凝实证,乌梅适用于阴虚津伤证候。临床配伍中,乌药常配香附治气郁,乌梅多配黄连治蛔厥。

5.用法禁忌不同:乌药阴虚内热者慎用,过量易耗气伤阴;乌梅表邪未解者忌服,多食易损齿伤胃。乌药煎服用量3-9克,乌梅6-12克。乌药孕妇慎用,乌梅胃酸过多者不宜。两者禁忌证候与剂量标准均有差异。

乌药与乌梅虽名称相近,但药理作用截然不同。临床需根据证候特点精准选用,避免混淆。两者配伍禁忌与相互作用亦需重视,确保用药安全有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