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永彬 副主任医师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妇科

口服紧急避孕药的注意事项

2025.09.29 12:03

口服紧急避孕药需在事后72小时内尽早服用、服药后2小时内呕吐需补服、哺乳期女性服药后暂停哺乳3天、服药后可能出现不规则出血或月经改变、紧急避孕药不能替代常规避孕措施。具体分析如下:

1.需在事后72小时内尽早服用:紧急避孕药的有效性随服用时间延迟而降低,药物成分通过抑制排卵或干扰受精卵着床发挥作用。超过72小时后药物效果显著下降,即使服用也无法保证避孕成功。不同药物对时间要求可能存在差异,需严格参照说明书或医嘱。

2.服药后2小时内呕吐需补服:药物成分在胃内完全吸收需一定时间,若服药后短时间内发生呕吐,可能导致剂量不足。补服同等剂量的药物可确保血药浓度达到有效水平。若呕吐物中可见完整药片,必须立即补服。

3.哺乳期女性服药后暂停哺乳3天:药物活性成分可能通过乳汁进入婴儿体内,影响婴儿内分泌系统。暂停哺乳期间需按时挤出乳汁以维持泌乳功能,避免乳腺炎发生。3天后药物代谢基本完成,可恢复哺乳。

4.服药后可能出现不规则出血或月经改变:药物激素水平波动可能导致子宫内膜异常脱落,表现为点滴出血或月经提前、推迟。若月经延迟超过1周需排除妊娠可能。此类出血通常无需特殊处理,持续异常需就医。

5.紧急避孕药不能替代常规避孕措施:频繁使用会导致内分泌紊乱、月经周期失调,甚至降低避孕效果。每年使用不超过3次,两次间隔需大于1个月。常规避孕应选择避孕套、短效避孕药等长效方法。

紧急避孕药仅作为事后补救手段,服用后需观察身体反应。出现严重头痛、视力模糊或下肢肿痛需立即就医。服药后至下次月经前需避免无保护性行为,防止避孕失败。长期避孕需求应咨询医生制定个性化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