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少为 主任医师 北京医院 三级甲等 妇产科

孕期什么时候做孕检

2025.04.29 08:07

孕期做孕检的时间需要根据胎儿发育阶段和孕妇身体状况科学安排。规范的产检能及时发现妊娠风险,保障母婴健康。

孕检通常从确认妊娠后开始系统进行。首次正式产检建议在孕6-8周进行,通过B超确认宫内妊娠及胎心胎芽发育情况。孕11-13周+6天需完成NT检查胎儿颈项透明层测量和早期唐氏筛查。孕中期每4周检查一次,重点包括孕16-20周的中期唐筛或无创DNA检测,以及孕20-24周的大排畸超声。孕24-28周需进行妊娠期糖尿病筛查。进入孕晚期后,产检频率增至每2周一次,孕36周后调整为每周一次,重点监测胎位、羊水量及胎盘功能,孕37周后通过胎心监护评估胎儿宫内状况。

孕期检查需注意选择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,避免遗漏关键项目。部分特殊检查如羊水穿刺需严格把握时间窗,高龄或高危孕妇可能需要增加检查频次。检查前应避免空腹或憋尿等错误准备,服用药物需提前告知医生。若出现腹痛、出血或胎动异常等不适症状,需立即就医而非等待常规产检时间。孕期档案需妥善保管,所有检查结果应主动与主治医生沟通,避免自行解读。饮食和作息调整应配合产检要求,确保数据准确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