蒋卫民 主任医师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三级甲等 感染内科

疫苗接种禁忌有哪些

2025.08.27 08:31

疫苗接种禁忌包括对疫苗成分过敏、急性发热性疾病、免疫功能严重缺陷、神经系统疾病未控制期、妊娠期妇女。具体分析如下:

1.对疫苗成分过敏:部分人群可能对疫苗中的活性成分、辅料或生产工艺残留物如抗生素存在过敏反应。既往接种同类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如过敏性休克、喉头水肿或已知对疫苗成分过敏者禁止接种。过敏体质者需提前告知医生,由专业人员评估风险。

2.急性发热性疾病:体温超过38.5℃或处于急性感染期如肺炎、肠胃炎需暂缓接种。发热可能加重疫苗反应或掩盖原有病情,待疾病痊愈且症状完全缓解后再行接种。

3.免疫功能严重缺陷:艾滋病晚期、白血病化疗期、长期大剂量使用免疫抑制剂等情况下,机体无法产生有效免疫应答,接种活疫苗可能导致感染风险。此类人群需经专科医生评估后选择灭活疫苗或调整接种方案。

4.神经系统疾病未控制期:癫痫频繁发作、吉兰-巴雷综合征急性期等患者接种可能诱发或加重症状。需待病情稳定至少3个月以上,并经神经科医生确认安全性。

5.妊娠期妇女:活疫苗如麻疹、风疹疫苗可能通过胎盘影响胎儿发育。孕期原则上只接种必需灭活疫苗如狂犬病疫苗,且需严格遵循产科与疾控中心指导。

接种前需如实告知健康状况与用药史,接种后留观30分钟。出现局部红肿或低热属常见反应,若持续高热、呼吸困难需立即就医。不同疫苗禁忌存在差异,应以官方说明书及临床评估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