杨永彬 副主任医师 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 三级甲等 妇科

怀孕六个月还能不能打胎

2025.06.13 09:02

怀孕六个月时终止妊娠属于大月份引产,医学上虽具备可行性,但需严格评估医疗指征和伦理法律条件。我国《母婴保健法》明确规定,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选择或非重大缺陷的引产均属违法,仅当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胎儿存在严重先天性疾病时,经两名以上医师评估后方可实施。

大月份引产需通过药物诱发宫缩或水囊引产等方式完成,手术风险显著高于早期流产。可能出现产道损伤、大出血、羊水栓塞等急症,术后感染风险增加30%-50%,且可能影响未来生育能力。胎儿已具备存活能力的情况下,部分国家要求对引产胎儿实施临终关怀。孕妇需住院3-5天观察,术后需接受心理干预,产后抑郁发生率较普通分娩高出2-3倍。

实施前必须提供胎儿超声诊断报告、产前诊断证明及孕妇健康状况评估。部分省份要求地市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伦理委员会审批。术后需监测子宫复旧情况,规范使用抗生素,禁止盆浴及性生活至少42天。存在RH阴性血型的孕妇需注射抗D免疫球蛋白。宗教人士或特殊心理需求者可申请心理咨询师介入。任何医疗机构不得单独开展孕28周后的非治疗性引产,违规者将承担刑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