淋巴瘤分期标准主要有四期,简单来说,横膈同侧一个是Ⅰ期,横膈同侧两个是Ⅱ期,横膈两侧或脾是Ⅲ期,肝肺骨髓等结外器官是Ⅳ期。
1.Ⅰ期。是指病变仅累及横膈一侧的单个淋巴结区域,或者累及单一结外器官不伴有淋巴结受累。
2.Ⅱ期。是指病变累及横膈同侧,即横膈上侧或横膈下侧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的淋巴结区,病变侵犯单个淋巴结以外器官,以及横膈同侧一个以上淋巴结区。
3.Ⅲ期。是指横膈的上下两侧均有淋巴结的病变,伴或不伴脾脏受累。淋巴结以外的器官局限受累,或者脾与局限性淋巴结以外的器官受累。
4.Ⅳ期。是指病变出现了广泛性的远处转移,累及其他重要器官,例如肝、肺、骨髓等。伴或不伴有淋巴结的肿大,只要发生远处转移,就判断为四期。同时,根据有无发热、盗汗的症状,又分为A组和B组,B组患者有发热、盗汗症状,而A组无明显症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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