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子义 主任医师 中日友好医院 三级甲等 中医内科

丹参的主治证包括

2025.06.23 17:35

丹参的主治证包括瘀血阻滞、月经不调、胸痹心痛、癥瘕积聚以及疮疡肿痛等。作为一味活血化瘀药,丹参在中医临床中广泛应用于多种与血行不畅相关的病症,其功效涵盖活血调经、祛瘀止痛、凉血消痈等方面。

丹参性微寒,味苦,归心、肝经,具有活血而不伤正的特点。对于瘀血阻滞引起的痛经、闭经、产后腹痛等妇科病症,丹参常与当归、川芎等配伍,以调经止痛。在心血管疾病方面,丹参能改善胸痹心痛症状,常与檀香、砂仁同用,缓解心脉瘀阻所致胸闷、心悸。丹参还可用于癥瘕积聚,即现代医学中的肝脾肿大或肿瘤,通过活血化瘀作用缓解肿块。对于热毒瘀结所致的疮疡肿痛,丹参既可内服,也可外用,配合金银花、连翘等清热解毒药增强疗效。

使用丹参时需注意其性偏寒凉,脾胃虚寒或血虚无瘀者慎用,以免加重不适。丹参不宜与藜芦同用,属于中药十八反禁忌。孕妇慎用,因其活血作用可能影响胎元。长期大量服用丹参可能导致出血倾向,需在医师指导下调整剂量。现代丹参中的活性成分可能影响抗凝药物效果,服用华法林等西药时应避免联用。临床辨证需结合具体病情,确保用药安全有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