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少为 主任医师 北京医院 三级甲等 妇产科

怀孕后产检时间表是什么

2025.05.30 17:30

怀孕后产检时间表需根据孕期不同阶段科学安排,确保母婴健康监测。通常从确认妊娠开始至分娩前,需进行约10-15次产检,具体频率随孕周增加而调整,不同地区可能存在细微差异。

首次产检建议在孕6-8周进行,通过B超确认宫内妊娠及胚胎发育情况,同时建立孕期档案。孕12周前需完成NT检查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测量及早期唐氏筛查。孕16-20周进行中期唐筛或无创DNA检测,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。孕20-24周安排大排畸超声三维/四维,系统筛查胎儿结构。孕24-28周完成妊娠期糖尿病筛查OGTT。孕晚期从28周起每2周检查一次,36周后每周一次,监测胎心、胎位及孕妇血压、尿蛋白等指标。临近预产期需评估分娩方式,必要时进行胎心监护或超声复查。

注意事项包括产检需携带既往病历及检查报告,便于医生综合评估;空腹项目如血糖检测需提前禁食8-10小时;异常情况如出血、腹痛或胎动异常需立即就医,无需等待预约时间;部分项目如羊水穿刺存在时间窗口,错过可能影响结果准确性。孕期用药或接触辐射史需主动告知医生。疫情期间需遵守医院防护要求,部分检查可能需调整时间。保持规律作息与均衡饮食,避免过度焦虑,按时产检是保障妊娠安全的关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