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红巧 副主任医师 郑州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三级甲等 肿瘤内科

乳腺癌放疗必须25次吗

2025.05.26 15:18

乳腺癌放疗的次数并非必须固定为25次。具体方案需根据病情、肿瘤分期、手术方式及个体差异综合决定,常见范围在15-30次之间,25次仅为临床常用方案之一。

放疗次数的设定主要基于肿瘤生物学特性和正常组织耐受性。早期乳腺癌保乳术后,全乳放疗通常采用25次每次2Gy,总剂量50Gy,可有效控制局部复发。部分患者可能接受大分割放疗,如15-16次每次2.8-3Gy,疗效相当但缩短疗程。对于高危患者或淋巴结转移者,可能追加5-8次局部加量放疗。转移性乳腺癌的姑息放疗则可能仅需5-10次。现代精准放疗技术如调强放疗IMRT或质子治疗,可进一步个体化调整次数和剂量。

选择放疗方案时需考虑多因素。病理类型、分子分型如三阴性乳腺癌需更积极治疗、手术切缘状态及患者年龄均影响决策。放疗期间需保护心脏左侧乳腺癌和肺组织,避免放射性损伤。皮肤护理、避免摩擦和暴晒可减轻急性反应。长期随访需关注放射性纤维化或继发肿瘤风险。患者营养状态和并发症如胶原血管病可能增加副作用,需提前评估。与主治医生充分沟通,理解个体化方案的利弊至关重要。